2008年海南公务员面试11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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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海南经济报 2008-11-6 16:46:17 |
本报讯(记者 陈敬儒)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获悉,进入海南省法制办、海南省商务厅等17单位面试范围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于11日在海南省党员干部教育中心举行面试。 据了解,参加此次面试的人员为部分省直行政机关(含垂管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范围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11日参加面试的招录单位包括省法制办、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含省港航管理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渔业监察总队)、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卫生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财会副主任科员和省局机关法规副主任科员两个职位参加面试)、省统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含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省节能监察大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总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时30分到面试地点报到。8时未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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